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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立体保护生态石狮“高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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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30 16:04:08 打印 字号: | |

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的孕育之地,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方位、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构建“生态司法+”模式,立体保护生态石狮“高颜值”。

严打击,拧紧生态保护“安全阀”

“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随着法槌落下,一起非法买卖犀牛角的最后一个被告人也被宣告判决,该起非法买卖犀牛角的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石狮法院加强组织保障,在内设机构中单独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办理涉生态类刑事案件,严惩破坏环境犯罪,依法对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保护。2022年审结生态刑事案件6件9人1单位,均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其中,适用7人大合议庭审理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4人,判令被告人购置价值83万余元的鱼虾苗履行增值放流义务。

 重修复,构建生态保护“新模式”

 “现在放鱼!”随着一声令下,3万多尾体型适中、质量较好的黑雕鱼苗被倒入海洋中放流。在被告人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因其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海洋资源,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同时,责令蔡某购置价值10494元的鱼虾苗放流到海域中。

 石狮法院转变理念,遵循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采用“先赔偿修复后刑事追责”的“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模式;多维修复,鼓励赔偿义务人适用增殖放流、削填引种等手段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解决生态环境类案件执行难问题;深度治理,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法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强联动,扩大生态保护“朋友圈”

“通过常态化的‘司法+行政+基层自治’多元联动巡河模式,构建‘监督检查+联动执法+联合普法’河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共同推进石狮市域河湖环境治理和发展。”石狮法院生态庭庭长蔡明志介绍石狮“法检公河”联席会议及专项巡河行动。

石狮法院主动融入,设立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文化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凝聚合力,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法检公河”联席会,与文体旅游局共签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议,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成立“林业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工作站”;定期巡护,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巡护小组,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易发企业及湿地、林地、河流、海洋、野生动物等进行联合巡护。2022年,召开“法检公河”联席会议2次,开展各项联合巡查6次。

 抓宣传,画好生态法治“同心圆”

“这次庭审旁听让我们渔民充分认识到海洋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关系到每个渔民的切身利益,今后我们行业将树牢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严格落实海洋捕捞的各项要求,杜绝竭泽而渔的行为,保护好海洋生态资源的多样性。”在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名渔业协会成员参加庭审旁听后有感而发。

石狮法院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源头预防,组织重点监控企业代表、易污染行业经营者、环保监督员、渔业协会渔民代表等开展庭审观摩活动2场次;参与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与美丽海岸线净滩、义务植树等活动,吸引行业协会、民间志愿者组织、在校师生等加入海洋生态保护队伍,增殖放流220余万尾鱼虾苗;开展主题宣传,运用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8篇次,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开展法治讲座、普法活动5场次,引导全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下一步,石狮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新诉求,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再升级。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