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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示范+”模式,推进类案速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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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9 11:42: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石狮法院 “示范+”模式推进类案速裁相关工作经验获福建省委《八闽快讯》、省政府《今日要讯》刊发推广。

石狮法院速裁团队按照“示范调解、示范庭审、示范判决”模式调解求效、庭审求简、判决求质,让速裁案件驶入“快车道”。

示范调解,全域推进诉源治理

“太感谢你们了,调解后,业主们大部分都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日前,石狮法院立案庭接到了50余起原告为某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因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石狮法院立即启动示范调解机制,委派经验丰富的驻庭调解员李逢彪采取“先行调解个案、塑造示范案例”的方式,联系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开展“三联调动”,积极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点,引导双方合理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后该物业公司撤回了起诉,其他业主们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形成了“借助一案、解决一片”的示范效果。

石狮法院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一盘棋、一体化、一揽子意识,充分采用示范性调解模式,统一案件事实要素和法律适用,快速定位案件争议焦点。针对人数多、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按照“统一受理、一次调解”模式,选取代表性案件开展“专门+专业”调解,“以点带面”整体化解,今年来物业服务合同、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达86.90%,为企业和劳动者挽回损失467.52万元。

示范庭审,发挥类案引领作用

“关于某银行信用卡纠纷系列案件,现在开庭!” 在互联网法庭内,随着一声法槌落下,金融速裁团队法官李珊珊就集中开庭审理了某储蓄银行石狮支行起诉的9起信用卡纠纷系列案件。

针对金融案件批量化、类型化特点,金融速裁团队探索形成“要素审理、快办精审、质效兼顾”的立体审判工作格局,选取典型性案件实行“送达、排期、开庭”三先行,通过院庭长带头庭审、邀请金融机构观摩庭审等方式,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高效庭审模板,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大幅降低案件审理天数,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来开展示范庭审25场。

示范判决,树立公正裁判风向标

“太好了,这件事终于有着落了,虽然返还的租金不多,但生意难做,这些钱对我们老百姓有大用处。”案件判决后,刘某高兴地说到。

日前,石狮法院审结18件被告为石狮某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的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同,案件事实相似,且为同一被告,只要厘清一个案件,其他案件便能迎刃而解。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先审理其中一个案件,形成“示范判决”,促使其他当事人以“示范判决”为例进行协商调解,从而化解类案纠纷。

系列合同纠纷多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为加快此类案件的审理速度,针对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相似的系列合同纠纷,根据前期生效判决采取集约化工作模式,统一类案标准,集中开庭审理,制作示范性裁判文书,通过“示范判决+平行审查+合并审理”的示范裁判机制,“一揽子”审结合同纠纷346件,同比增长380%,跑出为民司法“加速度”。

下一步石狮法院将继续以“程序减化权利不减、效率提升标准不降” 为目标,用好“示范+”诉讼审理新模式,以“简”提效,以“精”优效,不断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强化诉源治理,努力打通司法便民 “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