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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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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26 17:47:2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石珮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581执4757号]中,被执行人石珮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陈*货款127000元及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相应逾期付款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陈*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石珮名下的财产线索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珮,男,1989年02月14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千岭乡孙岭村西一组19号,身份证号:340826198902141817。


凡向本院举报石珮真实、有效的下落线索并协助本院实施拘传的,由申请人陈*自行支付举报奖励2000元人民币。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