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农民工薪资纠纷,为他们解“薪”愁。
案情回顾
近日,张某等5人因与吴某发生劳务纠纷,将吴某诉至石狮法院,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工资款4.3万余元。
张某等5人自2023年7月起在吴某经营的址于灵秀镇辖区的服装加工厂从事车工工作,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加工厂停产停业,无法支付张某等5人工资款,双方因薪资发放问题产生较大矛盾。“我们五个人有的家在河南、有的在江西,一年到头都在外面,就盼着过年早点回去和家人团聚,可是没有钱怎么回去?”张某等人因急于返乡,情绪激动,双方矛盾有激化之势。
石狮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主动对接灵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同介入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张某等5人与吴某面对面调解。经过调解员反复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双方对抗情绪有所缓和,吴某表示厂子确实欠了张某等人的工资,但是加工厂目前停产停业,资金紧张,可否容一段时间筹集资金。工人们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应于2024年1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款。
达成调解协议后,灵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工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石狮法院立案庭随即对双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眼看临近约定的支付日期,立案庭调解员电话回访张某等人询问薪资支付情况。“回家的票都买好了,可是到今天我们还没有收到钱。”电话的那头,工人们很是焦虑。随即调解员联系吴某,督促其要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会的会的,我这几天一直在催款,已经回来一些钱款,一定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
“太感谢你们了,今天终于收到了工资款。”1月25日下午3时许,工人代表张某打来电话向立案庭表示感谢,此时,他们终于可以踏上返乡路。
法官说法
一、什么是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它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二、司法确认要花钱吗?
与民事普通程序相比,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司法确认需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调解协议;
2.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如果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如未及时补交的,法院可能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四、司法确认不予受理的内容有哪些?
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3.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4.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