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石狮法院依法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房屋实施强制腾房,并邀请法院监督员见证、监督该案件执行。
“这个房子最早是蔡某的,我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拍下来后,他还一直住着不肯搬离……”
提起这件事,吴某面露难色、颇感无奈,自己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却无法享有相应权益。
据买受人吴某介绍,因蔡某不肯搬离,其便与蔡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蔡某依约支付了押金及两个季度的租金。
租约到期后,蔡某未再支付过租金,经过多次沟通其仍然不愿搬离。无奈之下,吴某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搬离房屋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及违约金。
该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蔡某仍不肯搬离,遂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蔡某沟通交涉,向其发出书面执行通知,张贴搬迁公告,责令其在限期内清理个人物品并搬离房屋,但蔡某始终不为所动。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狮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手段,拟定强制腾房方案,于4月18日清晨,由执行局副局长王耿聪带队前往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依照法定程序,对涉案房屋内的字画、动漫手办等特殊物品单独进行标识、统计、打包,其余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制作执行笔录,并装箱装袋,封存后搬至指定场所。
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努力,该房依法腾空并顺利交付给申请人吴某。
“被占两年多了,今天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太感谢你们了!”吴某如释重负。
下一步,石狮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各项执行举措,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