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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假期不松懈,执行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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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9 11:27:40 打印 字号: | |

“‘五一’节假日期间,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法院会出警吗?”劳动节前,执行法官走访企业时被问道。

“我们每天都有安排备勤组负责接警出勤,确保假期执行不留白。”

为回应群众需求,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狮法院抓住被执行人节前出行、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五一”假日专项执行行动,穷尽拘留、拘传措施,有效震慑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和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几经劝说,促成和解

石狮某纺织公司与许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石狮法院判决,许某应偿还石狮某公司货款150591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许某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石狮某纺织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未能查询到许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许某亦未主动向法院申报其财产情况,故我院对其做出拘留决定,并进行拘留布控。

“五一”期间,根据联动部门反馈的乘员信息警报,执行干警前往目的地对被执行人许某进行拘传。经执行干警几番释法说理,许某当即表示悔过,并积极与对方协商处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拒不执行,强制拘留

泉州某银行与谢某、林某银行卡纠纷执行一案,经石狮法院判决,林某应偿付泉州某银行信用卡透支产生的本金197551.54元及相应利息,谢某应对林某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生效后,林某与谢某均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对主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财产查控,均未能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该银行催收,被执行人亦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对林某和谢某做出拘留决定,并进行相关布控。

“五一”期间,根据联动部门反馈的乘员信息警报,执行干警前往目的地,对被执行人实施控制,因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协商不成,火速扣车

石狮某布行与朱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法院判决,朱某应支付石狮某布行货款 69857 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石狮某布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冻结朱某的账户,并查封其名下车辆。“五一”期间,执行干警接到涉案车辆轨迹的线索警报后,火速赶往现场,并联系被执行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几经劝说双方仍无法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亦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扣押。

“五一”期间,累计扣押车辆6辆,拘传、拘留被执行人24人,促成和解6件、执行完毕2件。

石狮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持续聚势执行攻坚,聚焦集中行动,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以看得见的执行战果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