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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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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3 15:53:56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洪**与被执行人吴少培、林锋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闽0581执656号]中,被执行人吴少培、林锋潮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洪**借款本金380万元及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洪**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吴少培、林锋潮的下落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少培,男,1986年08月08日出生,住晋江市龙湖镇古盈村西区5号,身份证号:350582198608085013。

被执行人林锋潮,男,1986年07月31日出生,住晋江市罗山镇缺塘思明路125号,身份证号:350582198607318575。

凡向本院举报吴少培、林锋潮行踪或去向,一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并执行到案款的;或向本院举报吴少培、林锋潮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除本院已采取查封被执行人吴少培、林锋潮财产或其他债权人已经提供的财产线索外),使本案标的金额执行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悬赏期限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9年5月1日止。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856(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