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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巡回审判,让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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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5 18:04:07 打印 字号: | |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从“坐堂问案”到“上门服务”,迈出的是脚步,温暖的是人心。

挂上法徽、几张桌椅,这就是巡回法庭现场,简单却不失庄严……5月28日,石狮法院将法庭搬到辖区某小区,现场审理了一起涉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小区的物业服务真的是太差了,只知道收钱,也不提高服务质量。”审理现场,提到交物业费,业主施某气不打一处来。

据施某介绍,其购买了该小区的一个沿街店面经营美容业务,因隔壁店铺经营餐饮业油烟倒灌,导致其店铺经常油烟味大,墙壁也被熏黄。不仅如此,楼上住户的空调水一到夏天就滴个不停。

“太闹心了,油烟加空调水,我这店铺还怎么开?关键是找了开发商、物业很多次,对方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最终迫于无奈,施某自己出钱对店面进行整修。“既然物业公司都没有帮忙解决问题,还交什么物业费?”从2021年7月开始,施某便未再缴交物业费。

现场,该小区多名参与旁听的业主也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并不到位,保安、保洁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对此,物业服务公司一方也讲明难处,因公司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

双方各执一词,标的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但事关群众生活的烦心事、揪心事,面对调解困局,法官从法、理、情角度对双方争议问题逐一解答,告知业主应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拒缴物业费只会激化矛盾。同时批评物业公司,不应对业主的诉求充耳不闻,建议物业公司多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问题,在提升服务质量上多作为,引导双方稳定情绪、换位思考、互让互谅。

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施某当场一次性缴纳了所欠物业费,并表示今后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跟得上,她将带动其他业主积极缴纳物业费。

      调解结束后,法官就近开展物业服务纠纷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等形式,为群众讲解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纠纷处理等法律知识。

近年来,石狮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的办法和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发挥个案示范引导作用,让“家门口”的法庭成为一次普法“公开课”,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

接下来,石狮法院将继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