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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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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17 16:27:26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与被执行人蔡贤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581执699号]中,被执行人蔡贤良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蔡**借款本金8000000元,并按月利率1.5%支付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蔡**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蔡贤良的下落线索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贤良,男,1972年10月22日出生,住石狮市蚶江镇莲塘东头区185号,身份证号:359002197210221534。

凡向本院举报蔡贤良的行踪或去向一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0元。悬赏期限自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856(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