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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激活解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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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18 11:06:41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石狮法院祥芝法庭加强与沿海五镇党委政府对接,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充分发挥“庭所联动”优势,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有效避免矛盾升级。今年以来通过庭所联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件。

“你看,都把我打成这样了,必须道歉和赔偿。”小美和小帅是朋友关系,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期间小帅还动手打了小美,造成小美受伤,报警后,小帅被石狮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小美便将小帅诉至祥芝法庭,要求小帅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

为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祥芝法庭联合蚶江派出所和司法所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小美和小帅相互指责,诉说对方的不是。承办法官见此情况,要求双方冷静下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相互指责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消耗大家的时间。

“发生矛盾不能用暴力解决,不仅伤感情还可能为此负法律责任。”司法所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对小帅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全方位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庭所联动”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调解、诉讼无缝衔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合力,实现各类民事纠纷消减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信息共享

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信息通报及应急处理协作机制,定期互相通报一段时间里辖区内数量较多、争执较激烈的矛盾纠纷种类、特点,共同研究化解的方式、方法。

纠纷共调

法庭在立案阶段,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派出所、司法所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派出所、司法所在日常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庭提出协作邀请,法庭应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共解

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三方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涉诉信访的情况。联合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同接访、共同答复、共同息诉”信访化解机制,形成化解合力。

普法共建

法庭根据受理辖区各镇、村案件数量情况,在相应司法所或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巡回审判点”,不定期派员进驻“巡回审判点”为群众提供立案调解、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司法服务,强化“以案释法”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