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转化运用,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石狮法院坚持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注重联动联调与专班速裁、普法指导相结合,积极预防和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动+调解” 优化保护格局
“感谢法官和政协委员的耐心解答,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希望能够与原告协商解决方案。”位于“丝路电商”知识产权发展工作站一旁的政协委员调解室内,原告F公司与石狮某服饰公司等四被告侵害商标纠纷一案正在调解。
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少跑腿”“减诉累”,知识产权审判团队邀请同是从事服装行业的政协委员就近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向被告释明生产、销售侵权服装的严重后果,劝导当事人树立维护品牌声誉和竞争秩序的意识,最终四被告同意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为进一步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在诉前,石狮法院积极探索“园区枫桥”源头解纷模式,在园区设立品牌发展指导工作站,以“定向挂钩+定期走访”形式,靠前调处矛盾纠纷。
同时,联合多个单位创设“法护原创”“法育创新”司法工作室和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发展服务站,组建“专职+商事+政协”调解队伍,今年来成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236件。整合涉企纠纷响应、人民调解和智慧法院平台,开通知识产权诉前“e解纷直通车”,共线上委派调解涉电商知产纠纷53件。
“专班+速裁” 高效严惩侵权
“被告未经授权,就在其网店的商品链接中使用我们公司的名称,极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
商标是市场竞争的利器,尤其是公众知名度较高的驰名商标更是凝聚着一个企业长年累月的付出和经营,为有效遏制“傍名牌”“搭便车”违反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承办法官依法认定被告在商品链接中使用原告公司名称,从而获取市场流量、攫取原告商业利益的行为系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石狮法院积极回应新产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制定假冒注册商标案件量刑评议表、明确罚金数额确定标准,采用“速裁+快审+专审”模式高效审结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件8人,涉案金额142万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553件。
针对涉电商纠纷中保全证据效力、平台经营者查明、赔偿数额确定等问题,制定案件审理要素表,涉电商知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1天。
“普法+指导” 凝聚保护合力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处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比如服装设计的款式、商标等,要注意侵权风险防范,以免陷入诉讼纠纷。”今年4月,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进驻第二十六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开展普法活动,向现场参展的200多家单位主动推送《展会知识产权风险提醒函》,并在商标注册、风险防控、纠纷应对等方面提供指引。
针对本市电商经济发达、新业态势头旺盛、服装产业转型法律需求强烈的现实情况,石狮法院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推行“前沿阵地+云端课堂+普法菜单”普法矩阵,积极参与我市“电商企业合规讲师团”运营,定期深度走访行业协会,针对企业就原创设计保护、商标注册维权、品牌培育发展、产权许可使用等10余项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指导30余次。
及时关注直播电商、产品营销和线上引流易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开展普法讲堂,推出《网络直播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引导电商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共召开企业座谈会4次。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石狮法院将立足区域发展优势,继续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努力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