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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扬生态司法之帆,护青山绿水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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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6 17:19:0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连日来,石狮法院生态庭围绕主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活动,涵养生态保护意识,共建美丽石狮。

“惩戒+修复”,构建生态保护屏障

向海而生,因海而兴。8月14日,生态庭组织干警到祥芝中心渔港码头开展“法院灰守护海洋蓝”净滩志愿活动。干警们沿着海岸线有条不紊地清理海滩上的果皮、塑料瓶等废弃垃圾。

干警们以实际行动为海洋发声,引导带动更多人参与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行列中,共同呵护家乡的蓝天碧水。

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石狮法院专门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组建“2+1+1”生态审判团队,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修复生态环境,适用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手段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自生态环境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审理各类生态案件41件,组织增殖放流9400万尾鱼虾苗、引导认购碳汇500吨。

“联动+共治”,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8月15日,生态庭开展司法巡河护河活动,干警们沿着回兴路段查看沿岸水生态、河流水质、居民生活垃圾排放、水面漂浮物清理等情况。

巡河过程中,干警们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手册,通过剖析真实案例、解答环资法律问题等形式,讲解保护河湖的重要性,倡导市民共同维护“水清、岸绿、河畅”良好的河流生态环境。

守护生态环境,需要多部门同向发力,为此,石狮法院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与多部门成立联合巡护小组,开展巡护湿地、河流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护活动3场次。

“预防+延伸”,培育生态保护理念

8月13日,生态庭组织干警到祥芝镇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市民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呼吁市民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争当生态文明的参与者、绿色生活的实践者。

“我们通过丰富普法形式,让更多的人自觉成为青山绿水的守护者。”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石狮法院注重源头预防,通过庭审观摩、主题宣传、编写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社会关心生态、关注环境,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活动13场次。

接下来,石狮法院将继续践行“两山”理念,坚持司法护航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石狮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