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9-02 17:47:1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与被执行人施纯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581执5621号]中,被执行人施纯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林**款项48873元及相应的利息及相应的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施纯汉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施纯汉,男,1988年8月13日出生,住石狮市水仙巷45号,身份证号:350581198808132711。

凡向本院举报施纯汉行踪或去向,一经查实并采取司法拘留或成功扣押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500元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398(许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