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效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为中心,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消顾虑、增信心当好维护企业权益“压舱石”
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案
把优化营商环境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村霸”“行霸”“市霸”,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聚焦依法保障企业家权益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新业态、新领域、新型交易的经济纠纷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非法干预经济纠纷、将经济纠纷上升为经济犯罪、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放心创业、专心生产、安心经营。
聚焦企业财产高质量保护
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维护企业安全,依法惩治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权犯罪,2023年以来审结企业内部人员索贿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刑事案件14件26人。
护公正、激活力做好护航企业创新“助推器”
强化企业产权保护
参与组建石狮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健全与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协作配合联动机制,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持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支持企业创新创造,2023年以来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件32人。
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督促被告人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保障企业合法利益,2023年以来办理的侵犯企业财产犯罪共追赃挽损485万余元。
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在涉企刑事案件中,对于维持企业生产必需的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尽量采用“活查封”“活冻结”,防止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添动能、促发展把好优化企业治理“风向标”
发挥司法建议功效
在审理涉企刑事案件时,针对企业存在的公司治理体系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内部防范机制缺失等问题,主动向企业、行业协会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填补管理漏洞,2023年以来共发出涉企司法建议6份均获得反馈。
开展涉企犯罪观摩
积极开展企业犯罪、企业内部人员腐败案件等不同类型涉企刑事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将庭审作为教育课堂,警示企业员工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达到“旁听一案、警示一片”的预期效果,2023年以来共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旁听8次。
推进企业法治宣传
打出协同宣传“组合拳”,线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线下开展“送法进企业”等专项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等形式帮助企业依法治理、守法经营,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6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