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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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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0 15:46:53 打印 字号: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公司与被执行人蔡世源、吴秀琴、蔡盈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581执恢1230号]中,被执行人蔡世源、吴秀琴、蔡盈盈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偿还**公司95510.47元及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公司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蔡世源、吴秀琴、蔡盈盈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世源,男,1969年10月22日出生,住石狮市振兴路74巷18号,身份证号:359002196910221012。

被执行人:吴秀琴,女,1971年04月16日出生,住石狮市振兴路74巷18号,身份证号:359002197104162542。

被执行人:蔡盈盈,女,1991年07月31日出生,住石狮市振兴路74巷18号,身份证号:350581199107311228。

一、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每成功拘传一人的,由申请人**公司自行支付举报奖励500元人民币。

二、凡向本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下落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每成功扣押一辆的,由申请人**公司自行支付举报奖励500元人民币。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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