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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九尺路,三年结,一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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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23 17:21:48 打印 字号: | |

王某和李某是石狮某村的村民,两家人世代相邻而居交情甚好。为方便出行,2009年王某从李某手中购买了李某房屋前“宽30公分,窄区宽15公分,长300公分作为道路之用”,后该道路几经修缮并由王某及其租户通行小汽车和货车。

眼看门前车、人来来往往,李某不堪其扰,从2021年12月起,与王某就道路的通行问题屡屡发生争执。

更让李某不满的是,王某未经允许就将车辆停放在自己门前的空地上甚至过夜停放,几经沟通王某仍以购买了道路通行权为由继续停放车辆。

“为了阻止我们通行,他们一家可是想尽了办法,在道路上拉绳子、放石块、砌砖头等,我们车根本没办法出行。”王某心中满是委屈,明明已经花了钱购买了道路通行权,对方凭什么如此蛮横不讲理,阻止自己通行,于是将障碍物一次次推到,甚至将自家车辆停放在两家人进出的路口处,以此来阻止李某一家出行,这让两家人的矛盾达到白热化。

此矛盾经村委会及派出所调解后,双方矛盾有所缓和,但没过多久又因道路通行问题产生纠纷,李某反复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甚至搭建围墙,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石狮法院。开庭之前,法官联系双方,两人仍然各执己见、僵持不下。考虑到相邻权纠纷涉及两家利益,加上之前双方积怨较深,如果简单下判很可能引发矛盾升级,对双方今后相处不利,或许调解才是最优解。

王某是否超范围行使通行权?此事是否对李某造成不良影响?承办法官支丁丁决定到现场看看,当天还下起了绵绵细雨,正如双方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

“法官,不是我不讲理,你来看看,他们的车平日里就停在这里,再往里一点能把我家大门堵死,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李某拉着法官指着自家门口的空地解释道,希望法官这次能彻底化解他们的矛盾,还彼此安宁生活。对于李某的说法,王某并未反驳,认为自己有权利把车停于此。

“李阿姨,您别激动,您把之前双方购买通行权的协议给我看看。”看到协议后,支丁丁法官对着当初双方约定的通行尺寸,拉开皮尺现场测量。

“法官,你这样测量会有误差的,这路早已不是原来的路了,十几年过去了,期间反反复复修了不知道多少次,怎么还能按照之前约定的尺寸来?”看着规划的尺寸较小,王某有些按捺不住了,对法官的测量方式提出了质疑。

测量结束后,法官在约定尺寸边上做上记号,引导双方当事人到一旁坐下来。“王阿姨,这话就不对了,不管时间多久、道路如何修补,但是当初的约定没有改,既然签了协议,我们就要按照协议办事,如果过程中有其他需求,可以两家人协商着来,强拆强搬只会激化矛盾。”法官向王某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需遵守契约精神。另一边,法官也向李某解释,砌围墙、拉绳子、堆石块等行为确实影响了邻居的出行,引导其在互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协商化解纠纷的方案。

经过反复沟通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现场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法官与王某、李某一同搬离争议道路上的砖头、石块,保证3米道路通行,王某当场支付李某2000元作为之前占用3米外道路的补偿,双方矛盾就此化解,生活重归安宁。这时,天空已放晴,一如双方达成调解后的心情。“这么多年的矛盾今天总算了了,谢谢法官。”李某由衷地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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