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公司与被执行人林志庆、王汉珊、林玉燕、福建石狮龙鼎泰雨具有限公司、石狮市闽台船务有限公司、王家勇、王碧红、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2)闽 0581执 2556号]中,被执行人王家勇、林玉燕、王碧红、王汉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公司款项29245362.00元及相应的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家勇、林玉燕、王碧红、王汉珊的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家勇,男,1964年06月1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12-5号502室,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406181576。
被执行人:林玉燕,女, 1966年02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文园小区1号,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602131525。
被执行人:王碧红,女, 198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02号3幢207室 ,公民身份号码:350581198512191528。
被执行人:王汉珊,男,1995年07月05日出生,汉族,住石狮市蚶江镇文园小区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1199507051517。
凡向本院举报王家勇、林玉燕、王碧红、王汉珊名下的财产线索(除本院已采取查封被执行人王家勇、林玉燕、王碧红、王汉珊财产或其他债权人已经提供的财产线索外),并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602(苏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