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0581刑更3号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李垂拱,男,1963年10月17日出生于福建省石狮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住石狮市。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闽0581刑初140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垂拱犯袭警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启动监外执行的事由:我院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闽0581刑初140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垂拱犯袭警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当日宣判并作出逮捕决定,交由石狮市公安局执行。12月19日,我院收到石狮市看守所出具的暂不予收押通知书,以李垂拱患有“高血压病、颈内动脉斑块”,决定对李垂拱暂不予收押,并建议对其病情鉴定。本院依法对李垂拱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罪犯李垂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本案现已生效。
公示期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本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石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595-88617803
石狮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7日